瞪羚企业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最早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戴维?伯奇(David Birch)提出,泛指那些跨越死亡谷、进入快速成长期的企业。自打瞪羚企业概念提出以来,便受到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持续关注,美国《硅谷指数》甚至一度将瞪羚企业数量作为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瞪羚企业是指注册时间20年内,表现出成长速度快,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等特征,营收或人员增长率及科技活动投入强度达标的企业。
什么是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认定范围主要是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新兴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大数据、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互联网)、生物健康、人工智能、金融科技、节能环保、消费升级等领域。
法律分析:瞪羚企业,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进入快速成长期的企业,也被称为高成长企业。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人才密集、技术密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瞪羚是一种善于跳跃和奔跑的羚羊,人们称呼高成长型企业为“瞪羚企业”,因为它们具有与瞪羚共同的特征——个头不大、跑得快、跳得高。